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在前日(20日)进入第三日结案陈词,控方以口头陈述与书面形式,列举20个实例以及黎的英、日等多国共谋者「人脉网」,不仅证明被告证供不可靠,亦显示其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刊印煽动刊物。控方表示,即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被告仍不叫停陈梓华等人「国际游说」,足见其对串谋协议的支持坚定不移。
前天下午开始的辩方结案陈词,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之「三寸不烂之舌」没有用对地方,尝试混淆批评特区政府丶不爱国与要求外国制裁的分别,搬龙门泛化人权与自由概念,试图转移视线淡化被告的违法行为。
其一,以偏概全。彭耀鸿从控方列举的161份煽动性文章中,选择性挑选3篇较温和报道,包括市民「告别」《苹果》、陈沛敏与林文宗在报馆工作照等,想以此证明内容仅为报道事实,质疑控方的举证标准。法官李运腾旋即打断,直言161篇文章严重程度不一,亦有部分文章「更刺激(more exciting)」。彭虽同意,仍坚称任何一篇涉案文章,辩方都有办法解释。法官杜丽冰确认法庭会仔细阅读所有文章,着辩方无须逐一读出,亦确认法庭无须逐一判断161篇文章是否煽动,这一点亦获辩方同意。
事实上,在去年开案陈词阶段,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曾系统性地说明涉案的161份煽动刊物,包括黎智英亲自撰写的多篇专栏(例如《请站出来保住最后防线》丶《谂移民定谂游行》丶《为自己和下一代 阻挡香港沉沦》)、大量《苹果》报道乃至于《苹果》出版的《2019 自由之夏》特刊,条理清晰,理据充分。反观辩方到现时结案陈词阶段,竟尝试「翻旧账」,颠倒重来,难怪遭杜丽冰质疑这类论点根本站不住脚(pointless)。李运腾亦反驳,不同文章的内容之间自然有分激进与温和高低,其他呈堂文章不若这三篇温和,换言之不算具有代表性。
其二,「玩数字游戏」。法庭以不偏不倚的原则,公平公正全面考虑所有证据,从而衡量被告是否带有煽动意图。彭耀鸿试图继续就法庭引用的文章数量「做统计」,指161篇《苹果》文章仅占案发时期《苹果》所有报道和评论0.39%内容,认为该数量不足以推论串谋。法官杜丽冰质疑彭耀鸿「玩数字游戏」,直言涉及串谋的罪行不一定仅以文章方式,控方早已确认161份煽动刊物仅为例子,争拗数目并无必要。
李运腾阐述法庭在处理串谋指控时,不单审视涉案文章,亦会考虑400条Twitter(即今天的X)推文及数以千计的WhatsApp讯息。他亦补充,法庭同时也考虑被告的言行是否具有煽动意图。回顾本案相关报道,在开案陈词时,控方曾展示一篇《苹果》报道,为2019年5月下旬,被告于香港外国记者会的论坛发言内容,黎智英当时形容推动《逃犯条例》修例的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非常邪恶,又声称相信修例通过后,将会是对本港自由丶法治与新闻自由的「屠杀」。
其三,试图混淆概念,辩方称被告支持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权并无错,不爱国也不是犯罪,遭杜丽冰反驳,厘清此类概括性说法虽没错,但若有人采取「邪恶手段(nefarious means)」损害国家利益则属错误,重点在于手法,故此控方并没贬低人权与自由等基本原则。李运腾亦直言,审讯重点在于,法庭须判断黎智英是否属于「要求外国对中央及香港采取制裁及敌对行动」这一串谋协议的参与者,控方所证被告对特区政府修例感到不悦,亦可解释他作出勾结行径的原由。
法庭的审讯严谨,一丝不苟,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在早前控方结案陈词期间,三位法官也有连番追问控方,涉嫌参与被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串谋者,是否包括案情所提及的外国政要,当中某些驻港外交人员甚至是否属于「共谋者」,同时要求控方就这一点表述清晰立场。这些足证本港的人权与自由受到宪法与基本法的妥善保障,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本案被告依法享有受独立无私之法庭公平公开审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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