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 黄书兰)近日不断有外部势力捏造所谓「黎智英羁押期间没有获得所需医疗服务」云云,企图混淆视听,制造事端。多名香港各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强烈谴责有关抹黑行为,强调惩教署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任何人在羁押期间的健康权益,并有全面和行之有效的监察,多渠道和公正的投诉机制,对任何案件的当事人都一视同仁,医疗服务专业、透明、周到,不容外部势力栽赃陷害。
近日不断有外部势力捏造所谓「黎智英羁押期间没有获得所需医疗服务」云云。图为黎智英当日被警方拘捕。 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本月14日因黑雨要延至翌日(15日)进行结案陈词。
当日庭上,辩方以黎有心悸等健康状况为由申请结案陈词期间不出庭。
黎获医护到访接受适切治疗
法官强调,结案陈词是聆讯一部分,黎智英应该出庭,收押所医疗团队为黎进行多项检测未发现异常,法庭亦同意黎在审讯期间戴上便携式心脏监测设备上庭。黎的代表律师亦透露,黎愿意佩戴监测仪及接受药物治疗,又确认黎每天得到惩教署医护的到访和接受适切治疗,对有关服务没有任何投诉。
由于惩教署医疗团队要在今日(18日)才预备好有关医疗仪器,法庭将案件押后至今日开始结案陈词,惟近日不断有外部势力企图借炒作事件抹黑香港。
惩教院所设有诊所等医疗设施。 图为荔枝角收押所内收押室。 资料图片
资深惩教人员马友基向香港文汇报表示,惩教署的院所均设有诊所等医疗设施,当惩教署得悉任何在囚者有身体不适或医疗需要,都会尽快安排医生,并由有专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所需医疗服务,犹如一般市民到本地公立医院求诊一样,绝不因人而异。
多名香港政界人士强调,惩教署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任何人在羁押期间的健康权益。图为黎智英所处的荔枝角收押所。 资料图片
医生倡戴动态心电图标准医疗服务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黎栋国表示,香港惩教署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任何人在羁押期间的健康权益,不同惩教院所内不仅安排驻场医生,还有受过专业护理训练、具备护士资格的惩教人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以黎智英案为例,有关院所已每日安排医疗检查,包括由医生检查心脏等,获医生建议佩戴动态心电图以监察心跳等,这些均是惩教院所的标准医疗服务程序。
若当事人拒绝配合医生的建议接受相关医疗服务,惩教署也无法强制执行。黎栋国指出,惩教署的职责是将在囚者所需的医疗情况通报医生,并按照医生的专业建议执行医疗程序。若当事人不遵从医生嘱咐,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在囚者亦可透过多种渠道提出医疗服务投诉,包括委托代表律师或直接向申诉专员公署反映。倘任何人不从这些正规渠道反映问题,而是选择在庭上公开投诉,或向媒体反映,则令人质疑是否出于其他目的,而非真正反映医疗服务的不足。「香港惩教署对所有在囚者都一视同仁,无论罪名如何,均享有相同的医疗服务,署方的医疗安排均以医生建议为准,不会因案件性质而有所差异。」
立会关注运作 确保医疗质素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长期关注包括惩教署在内的所有纪律部队运作,一直确保其医疗服务质素及资源充足。此外,香港亦设有太平绅士制度,部分立法会议员会以太平绅士身份对惩教院所及警署羁留设施进行突击及定期巡视,确保运作透明及符合标准,包括会接收及调查在囚者的投诉,视察院所的膳食、医疗、居住等环境,多年来为监察惩教系统提供重要保障。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葛珮帆表示,炒作黎智英的所谓「医疗服务」问题,完全是外部势力和反华媒体一贯抹黑香港、诬蔑香港惩教署的卑劣手段,全属一派胡言,没有事实根据,她对此予以强烈谴责。事实上,香港惩教署的专业工作及香港医管局的医疗水平,均在全球享有盛誉,对所有在囚者及病人一视同仁,外部势力和反华媒体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无非是企图污蔑和破坏香港法治,行为无耻卑劣。
法律界:法庭讲证据 非政治表演舞台
(香港文汇报记者 康敬)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法庭是考虑证据的地方,不是表演平台,任何一方及旁听者都不可以违规,大家应尊重司法程序,支持法庭通过专业、严谨的审判彰显公义,避免任何将司法过程娱乐化或政治化的倾向。
香港大律师龚静仪表示,现实中将法庭当成表演平台的与讼各方或旁听者,均怀有政治目的,包括藉着发言机会,如在求情陈述阶段,宣扬被告的政治观点,煽动普罗市民对政府不满的情绪等。曾经香港法庭上出现过所谓「旁听师」,表面上是旁听市民,实则是反中乱港分子企图将法庭变为其政治舞台。
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一场公开聆讯,意味着市民可以入庭,但任何人都应尊重法庭、遵守秩序。如果有人庭上喧哗、辱骂法官,甚至叫政治口号,都是藐视法庭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博士陈晓锋表示,香港司法制度明确要求法庭作为独立、专业且严肃的司法场所,其核心功能是依据法律客观审理案件,而非成为舆论博弈或政治表演的舞台,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庭对旁听者及诉讼参与方的行为规范,不仅是为了维护审判秩序,更是保障案件审理不受外界干扰。
香港执业律师谢庆绵表示,法庭是神圣严肃的地方,所有人应该谨言慎行,律师要坚守专业,不能夸张作大,哗众取宠,在场人士更要对法治心怀敬畏,绝对不能威胁谴责、人身攻击法官,而企图用舆论压力威胁法庭,亦是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
【特稿】外力炒作黎智英待遇 政府多次反驳
(香港文汇报记者 李影)在黎智英案审理期间,外部反华势力多次假借黎智英在狱中所受待遇炒作、抹黑,包括声言「未能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云云,公然造谣抹黑香港司法制度。香港特区政府多次发声明谴责并反驳相关谬论,强调黎智英真正的代表律师已表明黎在狱中获适切治疗及待遇,批评反华势力的说法子虚乌有,造谣生事。
●2024年9月13日,特区政府发表声明回应外部势力炒作、抹黑黎智英于惩教院所所受待遇,发言人强调所有惩教院所均设有医院,由合资格医护人员当值,并由衞生署派驻医生的协作下,提供24小时的基本医疗服务。如在囚者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他们会获转介到诊专科医疗人员或至公立医院继续跟进。「惩教署在处理与在囚者黎智英的健康相关事宜时,均采取上述安排,与其他在囚者无异。任何有关黎智英在狱中所受待遇的情况,包括未能得到适当医疗服务的指控都是子虚乌有,造谣生事。」
●2024年11月17日,特区政府驳斥所谓的「黎智英国际法律团队」多次颠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和审讯,以及捏造有关黎智英羁押待遇的不实指控,行径完全有违法律执业者应秉持的专业操守,「黎智英真正的代表律师已作出澄清,表明黎智英在狱中获适切治疗及待遇,该所谓『国际法律团队』却继续蓄意发布虚假信息,更误导联合国及滥用其机制,实在令人震惊。」
●2025年6月30日,就外国政客、反华组织及不同媒体仍持续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其羁管安排说三道四、更作出种种颠倒是非的荒谬评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特区政府再度重申有关黎智英的羁管安排,批评不少就黎智英案说三道四的反华分子以所谓「捍卫新闻自由」自居,却不断就黎智英的羁管安排和健康情况捏造和歪曲事实,这恰恰是对新闻自由的亵渎。
●2025年7月16日,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美西方不同机构及媒体再次罔顾事实、抹黑诋毁特区政府依法处理黎智英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及其羁押安排。
特区政府批评以美西方为主的外国机构,包括政府和传媒继续颠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和审讯,作出失实和误导言论,企图捏造有关黎智英羁押待遇等失实事实、美化犯罪行为及向特区法院施压。美西方机构选择对有关事实和证据视而不见,继续别有用心的卑劣政治操作,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反对。
●2025年8月13日,特区政府再反驳外部势力,包括反华传媒机构就黎智英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以及其羁押情况的抹黑言论,批评有关人等污蔑和攻击特区政府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强调惩教署一直极为重视在囚者的安全及健康,「不论在囚者的身份、年龄和国籍,署方一直致力为其提供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包括提供良好的通风环境、合适和及时的医疗支援。惩教署也设有一系列机制,例如透过太平绅士定期巡视的安排,以确保在囚者的权利获得保障。」
●2025年8月15日,香港特区政府对包括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内的一些外国媒体,罔顾黎智英案的法庭聆讯中所呈现的客观事实,作出断章取义、不尽不实的报道,予以强烈谴责。发言人强调,有关报道企图令公众误以为黎智英没有获得所需医疗服务,旨在污蔑和破坏香港法治,行为卑劣,违背新闻工作者专业操守。
【话你知】惩教署依法为在囚者提供合适羁管环境
(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香港对惩教署为在囚者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有明确法律规定。《监狱规则》第一四三(a)条指出,「医生须主管医疗事务,并于监狱内任何囚犯患病时负责治疗。」因此,所有在囚者的患病治疗,由派驻的医生全权负责,医生必须作出专业判断,并为所作判断负责,包括法律责任。
香港对惩教署为在囚者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有明确法律规定。图为荔枝角收押所的囚室。 资料图片
《监狱规则》第一四四条亦订明医生对在囚者的职责,包括每日会见申诉患病的在囚者,并且以书面向惩教院所的监督报告该等在囚者是否适合劳动;每天巡视监狱医院内的病人;为新收的在囚者检验身体等等。医生亦须经常检查洗涤地方、浴室及其他作清洁衞生用途的设备,确保它们的状态良好,并且向监督报告欠妥的地方。
所有惩教院所均设有医院,由合资格医护人员当值,并由衞生署派驻医生的协作下,提供24小时的基本医疗服务。如在囚者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他们会获转介到诊专科医疗人员或至公立医院继续跟进。
梁振英:若黎煽美青做暴徒定死在监狱
(记者 郑治祖)针对有西方媒体借黎智英案抹黑香港特区政府,并企图帮黎智英博取同情。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日前在社交平台表示,黎智英煽动数以万计的香港年轻人沦为暴徒,若他是对美国做这些事,一定会死在监狱。他并强调,黎智英有英国护照,不代表他可以凌驾于香港法律之上。
《华尔街日报》日前发表评论文章,梁振英在社交平台发帖反驳指,正如该报纸编辑委员会所指,黎智英是所谓「精力充沛的新闻工作者」云云,而黎智英的问题是,他利用其报纸作为平台,把精力投放在煽动数以万计的香港年轻人成为暴徒。如果事发美国,家长们肯定会对黎智英的出版物进行大规模的集体诉讼。梁振英并指,该报纸编辑委员会要明白,香港的监狱,要比美国的监狱文明得多。
黎获英护照不等于可凌驾法律
BBC早前亦报道称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宣称黎智英可能死于狱中。梁振英在社交平台发帖指,黎智英获得英国政府颁发的英国护照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黎智英对美国做了他对香港做的那些事,他一定会死在监狱里。」
专家:港不容许在囚者被剥夺医疗权利
前医管局医院联网总监陆志聪不评论个别案件,但强调香港在囚者的医疗健康需要是受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权,惩教署会确保在囚者获得适切的医疗服务,而香港的医疗伦理也不容许在囚者因个人身份或罪行而被剥夺医疗权利。至于突发健康需要,如心口痛或意外伤病,惩教院所内的医护人员会实时处理。若需专科医生诊治,惩教署会安排在囚者到医管局的诊所或医院接受治疗等。
受近年疫情影响,部分专科服务引入视像诊症,但尚未完全普及。因此,惩教署透过与衞生署、医管局等协作,一直有为在囚者提供恰当水平的医疗服务。
陆志聪并指,病人的自主权是医疗伦理的核心原则之一。无论是在囚者或普通市民,医生都无权强迫病人接受治疗,包括服药、佩戴医疗仪器或进行手术。除非病人处于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医生才可能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治疗,且通常需由两名医生共同决定,甚至需向法庭申请许可。
如若在押者拒绝医疗建议,医护人员通常会采取劝导方式,但最终仍需尊重其意愿,医生无法强制执行,这与惩教署的医疗服务水平无关,属医疗伦理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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