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炳强在回应黎智英案判决时表示,任何企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必然难逃法网。 香港文汇报记者北山彦 摄
(香港文汇报记者 李芷珊)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日回应黎智英案判决时表示,任何企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必然难逃法网,不论如何狡辩,事实与证据在法庭面前都会不攻自破,法庭的审判必定会揭露所有真相。邓炳强从五大方面总结全案的事实,包括法庭证据、新闻自由、人权保障及国家安全风险等,严正回击外部势力及反中乱港分子颠倒是非,透过卑劣的政治操弄与谎言,企图美化黎智英及其团伙的犯罪行为,并不断抹黑香港特区政府执法行动与司法程序,甚至以所谓「制裁」等无耻手段,企图恐吓法官、检控官、执法人员及其他特区政府官员,干预案件的公平审讯,对于这些公然践踏法治的卑鄙图谋,政府必定严正反驳,向香港市民及全世界揭示事实真相。
第一:绝无政治考虑
邓炳强从五方面的事实一一反驳外部势力的恶意抹黑和攻击。第一,法庭的审讯公平、公正、公开。案件的审讯长达156天,法庭审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14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及其他辩方证据,加上各方提交的总计逾1,000页书面陈词;黎智英本人亦花52天作供,法庭颁下的裁决理由长达855页,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充分彰显法庭严格依照法律与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预,更绝无所谓「政治考虑」。
第二:无关新闻自由
第二,本案的公开审讯,揭露黎智英多次勾结外部势力,主动推动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的制裁及敌对行为,明显藉报道新闻为名,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邓炳强指,没有公信力的香港记者协会声称「有人从事新闻而身陷囹圄」,但今次黎智英案件与新闻自由绝无关系,只是黎智英多年来利用新闻报道作幌子行祸港之实,其行可耻,其恶当惩。
香港市民拥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亦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在有关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新闻、言论和出版等自由。
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从业员和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刑事法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列明,传媒和工作人员在发布言论、信息和文章时,必须遵守和执行「特别责任和义务」。「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三:危国安必惩治
第三,黎智英案及近年法庭就多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所作出的裁决,都证明香港国安法和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的相关法律,能够切实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这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有助于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避免香港和国家受到最大的伤害,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第四:防范国安风险
第四,黎智英和他的团伙的犯罪行为证据确凿、罪有应得,虽然法庭已经作出正义的定罪裁决,但在审讯期间,种种事件都揭露当前地缘政治形势仍然复杂多变,香港特区仍然面对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一)外部敌对势力一直以「黎智英案」抹黑攻击特区政府,甚至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官员实施所谓「制裁」,包括今年4月,美国再次将6位尽忠职守、致力维护国家安全的中央及香港特区官员加入所谓「制裁」名单;上星期,美国又藉「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的所谓「二零二五年报告」,对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发表无稽失实的内容,更对黎智英的羁管安排作出毫无根据的批评,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二)至于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包括指明潜逃者及通缉犯,甘愿沦为配合外部势力「以港遏华」阴谋勾当的棋子,不但在外部势力包庇下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活动,甚至不顾廉耻,乞求外部势力「制裁」国家及香港特区。例如「叫人冲、自己松」的许智峯,他公然乞怜美西方国家包庇黎智英,以及寻求协助将他释放。通缉犯袁弓夷也公然声援罪犯黎智英。
(三)外部势力和他们的代理人继续透过「软对抗」,利用假新闻、假消息,企图令市民不信任政府或对政府产生不满。例如在黎智英案审讯期间,有人诬捏特区政府不向他提供医疗服务,拒绝他得到宗教服务,又指政府强制将他单独囚禁,这些全部都是谎言。同时,不少国际组织和他们的喉舌,亦试图制造自己站在维护人权等道德高地的假象,透过发表一些所谓报告,肆意对香港特区作出不实陈述,处心积虑希望加深各界对香港情况的误解及偏见。
第五:羁管待遇一致
第五,外部势力一直抹黑惩教署,包括指黎智英没有获得适切对待,事实上惩教署一直致力为所有在囚人士,不论他们的身份、地位,都会为他们提供安全、人道、合适及健康的基本环境,亦会按照法例要求提供有益健康,与现行国际的健康指引相符的膳食。惩教署在处理黎智英案件上,俱采取以上的安排,与其他人没有分别。
在医疗方面,黎智英在羁押期间所获得的医疗服务完备,惩教署为所有在囚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均为衞生署和医管局所提供,在一般情况下,会由进驻惩教院所的医护人员提供检查和治疗,并按个别在囚者需要,把个案转介医管局辖下的专科部门跟进。专业医护人员会为病人提供最适切医疗服务,对所有在囚者一视同仁。
今年8月审讯时,黎智英表示心脏不适,惩教署除实时安排专科医护人员跟进,更加安排黎智英佩戴监察心脏情况的仪器。在黎智英出庭应讯时,更有医护人员陪伴,自此惩教院所每日俱替黎智英进行身体检查,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亦向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对在惩教院所所获得的医疗服务并无任何投诉,而法官更称赞惩教院所的有关安排。
在宗教服务方面,惩教署有安排专责教士,按黎智英的意愿提供宗教服务,包括领圣餐,至于外部势力时常炒作的所谓单独囚禁,事实是根据黎智英本人的意愿,并由惩教署署长考虑相关因素,根据监狱规例,为了保障囚犯人身安全及福祉而作出的安排。惩教署亦设有一系列机制,例如透过太平绅士的定期巡查安排,确保在囚者的权利获得保障。如在囚者有任何意见或不满,可透过惩教署内部渠道或向申诉专员作出申诉。
邓炳强重申,面对以上的国家安全风险和攻击,特区政府必定会继续严谨执行现行的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致力维护国家安全;而市民大众亦必定要慎思明辨,绝对不要让外部势力及反中乱港分子误导。
他感谢司法机构、律政司、警务处、惩教署及所有相关人士。他们在处理本案海量工作的同时,亦要面对外部势力的抹黑、恐吓甚至制裁,但他们依然无畏无惧、秉持专业,坚定依法履行职责,彰显出对法治及公义的坚持。
责编:罗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