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2023年底开审,控方在2024年1月2日宣读开案陈词,经过146天审讯,案件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再开庭,控辩双方进入结案陈词阶段。根据司法机构公布,正庭将安排70个公众席,另设3个延伸庭,所有法庭合共设311个公众席,筹号会以先到先得、每人一张的方式在开庭前派发。 ●香港文汇报记者 萧景源
本案今年3月踏入第146天审讯时,法官及控辩双方在公开内庭聆讯中,商讨结案陈词的安排及准备工作,控辩双方开庭前已向法庭呈交结案陈词的「路线图」。结案陈词原定于今年7月28日进行,惟控辩双方需时准备书面陈词,遂延期至今天(14日),料需时8天。
法官指示控方细列时序涉案事件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指示控方在结案陈词时,应解释本案的控罪元素,并提供英国、新西兰及澳洲等英联邦国家的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例。法官又指示控方提供总时序表,并再就每项控罪提供独立时序表,列出所有涉案事件;若要争议黎智英的供词可信性,应点出相关例子佐证。
司法机构昨日指,今天将实施特别座位安排措施,派发311张入庭筹,包括70张正庭筹。除预留予传媒、与案人士及被告人亲友的座位外,其余座位(包括3号法庭、设有聆讯直播的1号法庭、2号法庭和8楼陪审员集合处)将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筹方式给予公众人士使用。如未能取得入庭筹,可在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地下大堂等候派发后备筹 。当所有入庭筹和后备筹已全数派发,法庭会尽快通知公众人士。
黎智英案审讯档案
审理法官
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
审讯日数
●2023年12月18日至2025年3月11日(第146日审讯),当中黎智英作供52日
●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举证
●2024年7月25日:3名法官裁定黎智英面对的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黎智英面对的控罪:
控罪一: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黎智英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项该罪。案情指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在香港与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
控罪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黎智英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项该罪。控罪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与上述张剑虹等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同案被告6名《苹果日报》原高层之角色
(1)壹传媒行政总裁、《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职责包括管理《苹果》营运,令《苹果》编辑方针符合黎的编采政策。
(2)副社长陈沛敏:主责纸版编采,拣选头版等。
(3)总编辑罗伟光:主责网站新闻内容。
(4)执行总编辑林文宗:陈沛敏休假或下班时接手陈的工作。
(5)主笔冯伟光(笔名卢峯):冯伟光接手管理《苹果》英文版,随后由冯伟光接手管理,另在《苹果日报》撰写「苹论」。
(6)杨清奇(笔名李平):主管论坛版,另以笔名「李平」撰写「苹论」。
控方证人: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供词提及黎智英透过「饭盒会」及短讯下达编采指示,例如要求将陈方安生与彭斯会面一事「做到最大效果」、以林荣基访问催谷「4·28」游行等。另外,又指《苹果日报》基本上跟从黎的看法行事。另提及黎主张「和勇不分」,并着《苹果》报道「暴力、激进啲场面」以及表达同情。
控罪三: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控罪指,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证人:与SWHK(重光团队)相关的李宇轩及陈梓华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供词提及陈梓华透过李柱铭向黎智英寻求垫支「全球众筹登报」,陈成为黎的「中间人」,协调黎与李宇轩处理众筹登报,陈又曾与黎见面6次及曾讨论「支爆」等事宜,披露黎智英构思非法「初选」等。陈梓华指黎智英想结合街头、议会及国际三股力量「推爆政府」,曾应黎要求尝试接触「勇武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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