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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4日,黑衣暴徒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暴动中疯狂袭击防暴警,导致多名警务人员受伤,其中一名警长被港大毕业生杜启华咬断无名指。律政司前日(8日)分3案入禀区域法院,就政府已向4名警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受伤而支付的僱员赔偿,向杜启华等4人索偿,其中两案索偿金额分别约为198万元及10.6万元。
3案原告均为律政司,首案被告为杜启华。入禀状指,两名僱员、实时任高级警司梁子健及侦缉警长梁启业,于2019年7月14日工作期间受伤,因两人伤势是由杜启华所致,故根据《僱员补偿条例》第25条及《退休金利益条例》第15条,向杜启华追讨政府已支付的僱员补偿、因受伤额外批出的退休金、相关利息和讼费,但入禀状没有列明索偿金额。
次案被告为梁柏添及李文谦,入禀状指政府僱员张历恒于2019年7月14日晚上约10时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第一期工作期间受伤,其伤势由梁柏添和李文谦造成,现就张历恒的僱员赔偿及他申索僱员赔偿而衍生的讼费,向两名被告索偿共1,980,355.5元。
第三案被告为梁柏添及龚志远,入禀状亦指政府僱员郭兆恒于上述同日同地工作期间受伤,而他的伤势则由梁柏添和龚志远造成,律政司现就郭的僱员赔偿向两人索偿共106,74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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