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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被国安警带走。(香港文汇报记者刘友光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萧景源)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于7月31日拘捕一名43岁姓谢本地男子,他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煽动意图」罪及《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刑事恐吓」罪,被捕人现仍被扣查。
消息指,今年6月,多间传媒机构收到匿名邮寄信件,内容要求各机构免费刊登一则销售「港独」产品的报道,否则会放火烧传媒,信件附有一个网站链接及网站截图,该网站声称发售一些产品,该等产品具煽动性及「港独」,又宣称收益将用于援助被国安处通缉的人士。涉案网站由被捕人亲自制作,据悉,他有意协助被警方通缉并窜逃海外的逃犯相信包括袁弓夷、许智峯、黄台仰、锺翰林、刘珈汶、郑敬基、锺剑华、何良懋及张晞晴等,以支持这些逃犯在海外参与和推动反中乱港活动。
被捕人涉嫌以恐吓手段迫使传媒机构免费刊登涉及「港独」内容的报道,藉此煽动仇恨,用心极其险恶。今年7月,国安处亦曾拘捕一名在厕所隔间内留下煽动字句的18岁男学生。此类事件再次证明,反中乱港分子一直伺机宣扬「港独」理念及反政府意识,企图引发市民对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憎恨,甚至可能催生极端暴力主义。
「煽动意图」罪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警方提醒,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潜逃者提供资助,或与潜逃者成立合资企业、合伙及类似关系,又或投资于该等关系,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警方将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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