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报 记者 张真、冯锡雄、盛德文)网上兜售虚假文件证明,种类及花款越来越多,并不只限于建筑业工程物料棚网等。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日前表示,文件造假「各行各业都曾经发生」。《大公报》推出「网售假证揭秘」系列,揭示网上只需花费几千元,即可以制作一张大学毕业证书,而且仿真度极高几可乱真,假水电费单上的二维码,甚至可以用来扫码付款,多个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俗称禁区纸)车窗贴,款式应有尽有……
《大公报》透过深入侦查,比对真假文件不同之处,直击惨被冒充住址的户主感受,拆解造假背后的操作,保障市民大众权益。
申请银行账户、信用卡、贷款、政府服务、申请签证等,皆需要用到住址证明。《大公报》发现,网上平台有不少不法分子出售香港水电费及银行账单,供买家作住址证明,买家只需要提供名字,卖方就可以帮忙合成账单,地址更是可以由买家随意挑选,从普通住宅到独立屋豪宅,一应俱全。
大公报记者实测假住址证明,一小时出货,再顺着卖方出售的账单地址上门寻找,有住宅业主感到震惊,「地址确实是这里,但账单上的名字不是我,为什么我的资料会被冒用?」有律师表示,使用虚假文书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监14年,但被盗用地址的住户打算追究,却并非易事。
大公报记者在网上多个交易及社交平台发现有人出售香港住址证明,包括水费、电费单及银行账单等,提供的样本更是几可乱真。记者随机找到两个卖家查询,卖家A表示,出售水电费单及银行账单,叫价80元人民币,账单上的地址更是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买家不能提供,他亦能随机帮买家提供住址。
收费数十元 一小时出货
记者编造一个名字,卖家用了一小时,便将水、电费单及银行账单的PDF版发送过来,三张账单上确实写着记者所提供的姓名,仔细看亦找不到破绽,且三张账单上的时间竟都是该月份(11月)最新发出的。用手机扫描账单上的缴费二维码亦能生效,与账单上的号码完全能够对得上,可谓毫无破绽。
卖家A提供的地址,是位于荃湾的私人屋苑环宇海湾,属于标准的中产住所。大公报记者根据住址找上门,确定住址亦是真实存在。拍门后,开门的是一名外佣,记者透过外佣再致电户主,女户主在电话中表不满:「(不法之徒制作)假地址这么多,为什么要选我的单位(地址)?」问到会否担心被不法之徒用于违法行为,女户主表示不便评论,但一直都知道有人非法售卖住址证明,只是没想过自己的住址有一天也会被出售,无法想象骗徒是如何将账单拿到手,所以感到忧虑。
环宇海湾另一住户黄先生表示,对假地址单感到忧虑,「第一、担心被人用来借钱,带来麻烦;第二,一些康文署的分区比赛,往往需要提交住址证明作为本区人士,如果有人使用假住址证明,肯定会对报名参赛人士不公平。」
大公报记者又找到卖家B,卖家B只出售电费单,而且是手机拍摄的账单照片,但同样能够任选地址,每张收费45元人民币。记者再次编造了一个名字给卖家,卖家次日将仿制电费单发送过来。同样地,账单发出日期是11月,账单上的付款二维码亦能生效。这次收到的地址,是位于港岛南寿臣山道的独立屋豪宅,记者再次出动上门,并成功找到账单上的独立屋单位,应门的是一位外籍男子。
「为什么我的资料会被冒用?」
「地址确实是这里,但账单上的名字不是我,显然(账单上)是华人名字!为什么我的资料会被冒用?」户主知道住址被冒用出售后,显得有些紧张,「现在要怎么办?是否需要报警?」户主拿着电费单又仔细端详了好一会,终于发现端倪。
他指着地址告诉记者,伪造的电费单上,地址显示是住在「Towers」(大厦),但他居住的是独立屋住宅,应是「House」才对,户主非常关注自己的地址信息被贩卖,「老实说,这种冒用行为应该被制止,我会追究事件。」
大公报记者将有关假住址证明,向警方及专业人士查询,相关文件及档案事后已销毁。
律师:卖家若不在港 追讨有困难

执业大律师、香港法学基金会主席马恩国接受《大公报》访问指出,使用虚假文书或管有虚假文书都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同样有罪,由于卖家在内地,两地法律又有分别,业主要追究亦并非容易的事。
马恩国认为,要伪造电费单及银行账单,以现时的技术并不困难。只要从信箱盗取到户主一张真的账单,就能无限次使用。但他表示,使用、管有,甚至窃取别人的资料,也是刑事罪行。
但他认为,由于造假文书的卖家身在内地,而且交易过程亦不需要亲自露面,加上两地法律有差异,如果户主希望循民事追究造假文书的人士,并不容易,「无法证明户主实际损失的话,追讨起来有困难。」
蛊惑招逃避网上系统追踪
自从文件造假事件曝光后,多个网上平台上如果直接搜索香港住址证明、水费单、电费单等字眼,已经难以搜索到相关结果,部分平台亦已屏蔽相关字眼,搜索出来的商品,转而是更为隐秘的方式出售。
大公报记者发现,有商家会在住址证明标题后加上「模版」字眼,尝试躲过系统追踪;也有商家会发帖文介绍香港住址证明的好处和重要性,再从表示感兴趣的留言中挑选客户。
另外,不少卖家尝试加入其他字眼,甚至仅以擦边的形式介绍一下住址证明的用途,从而逃过系统的追踪。记者就是从一篇介绍香港住址证明用处的帖文中留言表示感兴趣,便引得卖家上钩,评论一小时内,卖家便主动联系。
警方首三季拘431人 使用假文书可囚14年

警方回覆《大公报》查询时表示,今年1至9月,共接获686宗涉及伪造文件的案件,共拘捕431人,香港警方一直与内地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并已建立情报互换机制,打击相关的跨境罪行。
警方指出,早前留意到怀疑有不法商人在内地网上平台出售涉及香港的伪造证件等,已实时将相关资料通报内地公安机关要求涉事平台迅速行动,移除相关帖文并作进一步跟进,并会持续留意这类犯案手法,继续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打击相关罪行。
与内地合作打击跨境罪行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制造、出售或使用虚假文书(包括题述的伪造证件等)均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或在知道或相信某虚假文书属虚假的情况下使用或管有该文书或其副本,并意图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责编:罗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