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国际调解院总部大楼日前正式竣工。右图: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讲述调解的重要意义。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报记者 李慧妍)国际调解院总部大楼日前正式竣工,已准备好供国际调解院日后作总部及相关用途。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赵云在接受大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这彰显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环境的高度认可,也标志着「南方模式」在国际治理体系中崭露头角。
「面对国际间的竞争与挑战,香港需加快法律和认证体系建设,并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人才培养。」赵云强调,国际调解院将秉持中立与专业,结合东方调解文化与现代法治,为全球争议解决提供新思路。
「香港的法治水平一直获国际认可,国际调解院的落户更进一步巩固其国际竞争力,也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与支持。」赵云表示,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标志着非欧美模式在全球治理体系中日益崛起,推动全球治理多元化,并通过南南合作强化新兴经济体的话语权。对香港而言,这一突破不仅将促进调解行业发展,还将带动旅游、语言服务等相关产业,助力香港建构「调解之都」品牌。「此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率先香港设立亚太区域办事处,加上国际调解院的设立,这说明香港正逐步发展为国际法律领域的重要枢纽。」赵云说。
拓展贸易调解 提升国际影响力
当然,作为一个新机构,仍然需要积极推广,让更多人知道和接受。赵云指出,新加坡等亚洲城市亦在积极争夺相关资源,这对香港提出了差异化发展的更高要求。在组织运作方面,赵云强调国际调解院以自愿性为核心。与强制性司法程序不同,成员国及非成员国均可自愿提交争议进行调解,公约主要为组织提供法律依据,而非对争议方施加强制约束。
国际调解院未来如何发展?赵云提出数项建议:首先,完善法律框架,包括推动成员国制定调解法、规范调解员认证及培训体系、制定行为守则与调解规则。其次,积极对接国际组织,如WTO、红十字会、东盟、非盟等,拓展在贸易争议、武装冲突等领域的调解应用,提升国际影响力。尽管短期内难以吸引如俄乌冲突、南海争端等国际热点案件,但赵云认为可率先聚焦东南亚地区,凭借中国的地缘影响力,推动泰国、柬埔寨、缅甸等国间争议以调解方式解决,形成可复制的示范效应。此外,推动执行力相关议定书出台至关重要,既可参考新加坡公约经验,亦需形成自身特色,通过理事会机制保障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为全球争议解决带来新思路
在调解员人才培养方面,赵云表示,香港高校已积极响应。港大自2007年起开设争议解决与仲裁硕士课程,将调解纳入核心范畴,2010年后于本科课程增设调解选修科目,并与专业认证接轨。这不仅呼应司法改革对调解的重视─如规定律师须向当事人解释调解选项,否则有可能受纪律处分─亦为行业储备专业人才。
赵云介绍,调解员以兼职为主,需建立规范化分级认证体系,根据国家间、投资者与国家间、民商事等不同类型争议设置资格标准,并注重调解员的文化多元与中立性。
针对西方质疑,赵云强调,国际调解院作为政府间组织,坚持独立性与国际性,并不受任何单一国家主导,始终以公平公正为核心。未来,组织将通过典型案例彰显中立性,并依托「一带一路」拓展案件来源,逐步提升国际认可度。他强调,香港普通法体系不仅不会削弱,反而将随大湾区合作扩大适用范围。国际调解院的设立,正是东方「以和为贵」调解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结合,有望为全球争议解决带来全新思路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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